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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庇护
加拿大为符合《公约》难民或需要保护人员定义的加拿大境内个人提供庇护(难民保护)。自2025年6月3日起,对提出的庇护申请适用新规则。
摘要
加拿大的个人如果符合《公约难民》或需要保护人员的资格,可以申请庇护。对于2020年6月24日之后入境的人士,若在首次进入加拿大后超过一年提出申请,或在加拿大-美国陆地边境口岸之间入境后超过14天提出申请,则不符合资格。该流程包括在线提交申请、等待期(期间可选择工作或学习)以及听证决定阶段。
要点
- 加拿大为在加拿大境内能够证明符合《公约难民》或需要保护人员定义的人提供庇护(法律上称为难民保护)。
- 如果您不是难民但想留在加拿大,请了解可用的选项。
- 2025年6月3日或之后提出的庇护申请的新规则:如果您在首次进入加拿大后超过1年才提出申请,您的申请将不符合资格。如果您是在2020年6月24日之后进入的,即使您此后已经离开,也适用此规则。
- 如果您在加拿大与美国陆地边境之间的入境口岸之间进入加拿大后超过14天提出索赔,您的索赔也将不符合资格。
- 部分包括:谁可以申请、什么情况会使您的申请不合格、难民的定义、如何在线开始申请、提交申请后会发生什么、等待期间的工作/学习/支持,以及决定作出后会发生什么。
- 有一本迎新手册,提供了关于加拿大难民保护流程的易读概述。
政策变化
- 2025年6月3日或之后提出的庇护申请,如果是在首次进入加拿大(2020年6月24日之后入境)一年后提交的,将不符合资格。
- 在加拿大与美国陆地边境口岸之间入境后超过14天提出的索赔也不符合资格。
影响对象
- 亲自在加拿大境内寻求难民保护的个人。
- 2020年6月24日之后进入加拿大并提出庇护申请的人士。
如何申请 / 下一步
- 如果您在加拿大,可以通过官方IRCC网站在线提交庇护申请。
关键日期
- 新的庇护申请规则将于2025年6月3日生效
- 入职日期参考: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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